买车网(Buycar.cn)获悉,7月22日,针对中航工业指责吉利擅自使用“运20”飞机形象造成侵权一事,吉利汽车发布声明称,关于近日媒体报道吉利汽车与中航工业“运20”一事,报道中所指的大飞机形象非“运20”。
公告称,为了展现吉利豪越大空间的产品特点,由上海奥岱广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飞机形象为装载背景的宣传视频,片中涉及的大飞机素材非“运20”飞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
吉利汽车还表示,网上出现的吉利豪越与“运20”的关联内容,非吉利官方行为。但吉利汽车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上使用网友内容进行了单次转发,造成吉利豪越与“运20”合作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在与中航工业文化中心(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沟通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删除处理。
据了解,在此之前,网络流传一张中航工业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通知函显示,今年3月和7月,吉利汽车为推广“吉利豪越”品牌汽车时,违规使用了“运20”飞机形象,而中航工业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均未相关使用授权和联名合作。吉利汽车擅自使用“运-20”商标及外观形象,侵犯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合法权益,又误导消费者,属于虚假宣传。中航工业因此函告吉利汽车停止侵权并官方道歉。
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从4月初就积极与吉利汽车沟通此事,付出了很多的人力和时间精力成本,造成的负面影响损失在评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