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航空工业中心向吉利汽车发送了“关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
航空工业中心表示,吉利汽车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运20”飞机商标及形象进行产品宣传,航空工业以及航空工业中心未与吉利就“豪越”品牌汽车展开联名宣传,吉利汽车该行为侵犯了中航工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误导消费者对吉利豪越将与“运20”飞机合作,属于虚假宣传。
通知函中,航空工业中心提出了自己的诉求。其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载体的传播,并删除所有载体的内容;向航空工业道歉,对外澄清吉利豪越品牌与运20并无联名宣传关系,同时在吉利官方媒体平台发布。
截至发稿日,吉利汽车并未对此事做出回应。但在业内看来,近年来千奇百怪的营销手段层出不穷,但无中生有的宣传手段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的,是有失颜面的。这波操作无论对于吉利汽车还是对于我国军工企业的长线发展都是无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