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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双积分”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加强政策灵活性和引导力度
来源:买车网 编辑:顾凯 2019-07-09 20:06:11 193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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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买车网(Buycar.cn)获悉,工信部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双积分”政策)进行了修改,并在2019年8月9日前向社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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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双积分”政策所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的适用范围: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二、更新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比例逐年提高: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另行公布。

三、放宽小规模车企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企业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另行公布。

四、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先进的低油耗车型:计算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2倍计算。

五、完善了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规则:

(一)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

(二)2020年度存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三)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向后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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