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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北京摇号新政来了
来源:买车网 编辑:买车网 2020-12-07 16:39:31 205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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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求意见稿出炉6个月后,备受业内外关注的北京市摇号新政终于来了!

1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明确“一人名下最多一个指标”,优先“无车家庭”等,拟通过政策优化,让小客车指标配置工作体现更多科学性、公平性。据悉,新政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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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

本次政策调整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同时,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照顾,通过赋予“无车家庭”明显高于个人的普通指标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优先解决“无车家庭”群体的拥车需求。

据了解,在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80%的新能源个人指标将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而在最新发布的《细则》中,将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由80%调低至60%,并设置三年过渡期:即2021年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的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其余向个人配置;2022年度该比例调整为70%;2023年度及以后调整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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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指标配置由现行每年配置六次改为三次。其中,5月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标。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容军在解读新政时表示,有的家庭一辆车也没有,全家人参与摇号,长期获得不上指标。而有的人个人名下或者是一个家庭拥有多辆车,形成一种不平衡。近年来社会各界呼吁以家庭为单位更加精准,更加有针对性地配置小客车指标,这种有限的社会资源,公共资源的这种诉求和意愿,建议是最多也是最为集中的。

此前,由于前些年大数据应用和共享的基础还不足以支撑精细化的指标调控措施,因此一直处于研究储备状态。当前,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集成创新应用,国家及本市的人口、婚姻登记和车辆管理等不同部门间的数据融合共享不断深入,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具备了技术和数据基础。

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车辆有序退出

除优先“无车家庭”外,“一人名下最多一个指标”也成为此次新政的亮点。

具体来看,1人名下拥有多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车辆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1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但允许车主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配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亲属关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



容军指出,近年来,“背户”行为严重,公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依法撤销车辆登记等措施进行治理。对于利用一人名下多车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的行为,指标调控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门加强打击,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已经购置车辆的,将纳入黑名单不予办理更新指标。

“小客车指标是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确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的原则。而车辆作为个人财产,车辆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报废。”他表示,政策如此设计,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此外,新政还取消了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政策指出,市民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有利于进一步放缓机动车增长。一旦申请获得更新指标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明确,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增加了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条件申请指标。

据了解,2021年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计划不作调整,仍为10万个。其中,普通指标4万个,新能源指标6万个。而年度增长数量和具体配置比例,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延伸阅读:

12月7日,《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正式公布。与原有政策相比,新政主要进行了哪些调整?

01
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

普通指标:“无车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

新能源指标:“无车家庭”以积分多少排序,个人申请时间轮候

点评: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能够满足部分无车家庭的需求,从机会均等到偏向“无车家庭”,更具现实意义。


02
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指标

普通指标: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率

新能源指标:家庭新能源标占比设置三年过渡期。其中,2021年60%向“无车家庭”配置;2022年70%向“无车家庭”配置;2023年至以后80%向“无车家庭”配置。

点评:设置三年过渡期有效避免了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过高,影响正在轮候新能源指标的情况,更利于申请人的个人利益。


03
调整指标申请时间和配置频次

由每月申请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集中申请

由每年配置6次改为配置3次。其中,5月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以及12月配置普通指标。


04
取消申请更新指标时限

车辆在出售、报废后,不再要求必须12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


05
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本市小客车有序退出

个人名下有多辆车的,只能选择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多余车辆可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

点评:有助于打击“背户”、非法租售指标等有偿转移指标的行为,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06
鼓励存量车“油改电”

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点评:有利于打消持普通指标的申请人购买新能源车的顾虑,能进一步促进新能源车的发展。


07
增加了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条件申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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