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比亚迪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情形,具备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比亚迪方面表示,为盘活公司金融资产、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现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此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为公司所持的合力泰A股股票。
同时,此次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